档案的收集
发表时间:2015-05-07 16:32:00 来源:综合档案室

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规定》决定档案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因此在归档范围要求内的文件都应收集存档。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:

1、归档的文件应当齐全完整;

2、归档的文件应当符合长期保管的质量要求;

3、归档的文件应当精炼准确,并反映立档单位的主要功能;

4、要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,尽量统一文件的保存价值;

5、归档的文件应当及时组卷,形成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移交。

提示:重要批复文件应将原件及时存档,方便本单位和学校其他部门今后的工作使用,本单位可留存复印件。

提示:请使用正规的A4纸打印档案(不要用已打印过的报废纸张的背面打印存档文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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